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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c- $Gpa}M
第一章 总 则 C`oa3B,z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y-?>*fNo
第二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立德树人、育警铸魂根本任务,围绕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建设需要,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要求,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U!y&Q$,
第三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3种。其中,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进行复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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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wbbqt0un
第二章 学校概况 /rB{[zk
第五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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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我校现有木樨地(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和团河(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2个校区。 ~+D*:7Y_
第三章 组织机构 OL5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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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 ,reJ(s
第八条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ML6d&cm
第四章 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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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s\ix
第十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核定下达的招生规模(预计2024年3月下达),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优势学科以及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人才需求等情况,统筹编制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预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6@;ha=[+
根据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的招收非在职考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5%,下设各二级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1人。 (Ha@s^?.C
第五章 报考条件 9~AWn g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9"oL!2h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f, B$-#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H(u+#PIIw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HP2wtN{Zs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j28 _HhT
(五)学业水平符合有关要求。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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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须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ClhbfzD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kka"C]!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三十周岁(即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oT+(W,G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合格标准(见附件2); >mu)/kl
(四)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3、4)。 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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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g7lTM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2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F[+13C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MOz}Q1`a
(三)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e=f .y<
(四)现实表现良好; 6XUuGxQV/
(五)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kl7A^0Qrz
第十四条 报考法学、国家安全学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T{MC-j _T9
(一)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nj=
(二)现实表现良好。 XF,<i1ZlM
第十五条 选择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I@Z)<5Zf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x+eE`
(二)已取得硕士学位; tB6k|cPC
(三)入学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6年(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 -WR}m6yMr
第十六条 选择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iyM^[/-R6
(一)现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DE==M)P
(二)报考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3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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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Z!\@%`0$
(四)具有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须为第一作者,原则上不少于2份)。 ZlR!s!vv
第十七条 选择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kFjas`g
(一)现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gbG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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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xb^Mo.\[
(三)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tq;~|]Q
(四)具有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须为第一作者,原则上不少于2份)。 k/`i6%F#m
第十八条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 'U)8rR
第十九条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BOBH;s
(一)入学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6年(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学科与本科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Jp]T9W\
(二)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ROoE%%8I
(三)近五年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应为5000字以上); hx!`F
(四)已补修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须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c4|so=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应能脱产攻读。 9*_uCPR
第六章 报名与审查 <-)9>c:k
第二十一条 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以及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普通招考方式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种方式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10月6日。网上报名时一律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未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报名。 oh&Y<d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G[6=u|(M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BX$hAQ(6Q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按照我校有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原件或扫描件): *i?.y*g
(一)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r<(kLpOH%
(二)2名及以上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C4_t_N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硕士研究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m3c<'P
(四)硕士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补修证明材料); {HuLuP0t
(五)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硕士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OK\]*r
(六)代表性学术成果(若为论文,需提交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论文收录引用检索报告); Y n>{4BZ>#
(七)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r}@< K
(八)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UyH0`&
(九)居民身份证。 w4}(Ab<Y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IMR$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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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初 试 SRk7gfP*q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初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至17日。初试科目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qS82/e)7
第八章 公安学科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w{ m#Yt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均应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A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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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安排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预计于2024年3月或4月开展),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根据有关情况统筹确定。政治考察前,有关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考生报考时若无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若有工作经历,则其生源地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若仍属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等的,则其生源地为户口迁入学校前户籍所在地)。 R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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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体检的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2、3、4。 *<3iEeO/R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我校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供考生查询本人相关结论。考生若对相关结论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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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复 试 bgXc_>T6_y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sn
第二十七条 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300%),统筹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vQ|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第十九条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iy9Vr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