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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q}24U3ow %|6Q7'@p 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学校肇始于1924年创办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36年更名为广东中医药专科学校,1952年建设成为广东中医进修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正式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培养质量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承担“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高校(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9年制)。学校秉承“崇德远志、和衷有容、汲古求新、笃学精业”的大学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精诚济世”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德业双修、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专门人才、医药相关复合型人才以及其他学科应用型人才,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Gz_e 一、招生类别和学习年限 Q_h+r!b (一)招生类别 btz3f9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报考类别,按以下两种类型进行培养: kk./-G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Gg
,k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JRs[%w`kD (二)学习年限:中医学9年制转段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其他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xQ'^P_q 二、招生方式 M#<fh:> 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用以下四种招生方式: 8}b[Q/h! (一)硕博连读(含“1+4”创新班转段、提前攻博等) H4",r5qw: 1. “1+4”创新班转段:2023年录取为我校“1+4”创新班硕博连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转段考核且通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其于2025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其所属院所、专业、导师不变,并均按学术型类型进行培养。 a_MnQ@ 2. 提前攻博: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校在读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申请、考核遴选且通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其于2025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均按学术型类型进行培养。 +GtGyp (二)本科直博(中医学9年制转段) o:\j/+] 我校2020级中医学9年制学生,通过本科阶段成绩考核、完成转段手续者,将在正常注册博士研究生学籍后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其所属院所不变,转段工作与2025年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G"#.YvE (注:完成转段手续的中医学9年制学生,须满足如期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必要条件,方能于入学当年9月凭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正常注册研究生学籍,否则将无法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 X(q=,^Mp (三)“申请-考核”制 *J5euA5= “申请-考核”制共设四个类别进行人才精准选拔:普通全日制常规类别,及中医临床经典传承专项(专业学位)、中医基础经典传承专项(学术型)和交叉学科创新专项(学术型)三个专项,各类别申请和选拔流程分别见相应的报考公告。 TTak[e&j3 其中,普通全日制常规类别(第一轮)、中医临床经典传承专项(专业学位)和中医基础经典传承专项(学术型)拟12月份启动。 Gf.o{ (四)普通招考 JNCtsfd 包括两阶段考试(考核),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复试时间预计在招生当年的5月份左右,详细工作安排届时请查阅具体通知。 J~`%Nj
5> 三、招生计划 L 'Rapu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除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招生计划按本校相关文件执行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实施“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方式招生,相应方式招生计划见相应的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PX/0 jv 四、报考基本条件 hvZR4|k>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Hj)S](F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u6d~d\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RL8wSK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iOYSn (五)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推荐表参考附件)。 ^C
T}i'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b7C0NE (七)考生须取得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ogbdt1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E.9k%%X]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 "z;Q?( 3.硕士学位为以同等学力申请方式获得的考生(同等学力硕士,即单证硕士,只有硕士学位证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下同)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该类考生若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要求其获得硕士学位后,必须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且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 *&MkkI# (八)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Jx?>1q=M 报考招生专业代码为1057**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mGWMv 1.考生报考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wB3H 2.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或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8
\Oiv$r (九)报考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除满足其他报考条件外,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_"`h~jB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 (DAJ(r~ 2.报考人工作单位须为我校本部,或直属、非直属单位,或联合基地,或报考人与我校(含署名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有合作关系; Z8UM0B=i 3.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意,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参考附件); GrC")Z|3u 4.获得硕士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技核心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三大索引期刊论文1篇; px@\b]/ 5.在研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N)M]u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KYN{iaj (十一)学籍学历学位验证合格(参考附件《学籍学历学位验证方法指引》)。 4pv
:u:Z (十二)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模板参考附件),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或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L~~Yh{< (十三)其他报考条件按相应的招生报考公告条件要求。 Z]d]RL&r 五、招生程序 U)8]pUI+/P 硕博连读和中医学9年制转段学生招生工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Zlo
,#q “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程序等具体方式请查看后续发布的相应报考公告。 EVsZ:Ra^k 六、体格检查 F)Lbr>H?I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表可参考附件)。 Gy%e%' 七、录取 wP*Z/}Uum+ (一)要求 lH.2H 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和考试(考核)情况,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学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g=Di2j{A (二)学费和奖助 Lw`\J|%p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X $f%Ss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类型须缴纳10000元/年;专业学位类型须缴纳15000元/年。 q0wVV 2.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类型须缴纳15000元/年;专业学位类型须缴纳20000元/年。 6tg
uy 中医学9年制转段博士研究生按四年收缴学费,其余类别均按三年收缴学费。 E3!twR*Aw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并形成有利于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H*3_c&Q 八、毕业生就业 }T,uw8?f! (一)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6iStRg7 (二)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工作单位、我校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X?F :?Mk 在职人员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o6 /?WR 9 九、其他说明 `Nj|}^A (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会在官网及时发布,考生请密切留意学校与相关招生院所网站(或院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发布网址/平台)。 *C \O]r:' (二)联系方式 PW
}.` 1.研招办:联系电话为020-39358482;网址:https://yjsy.gzucm.edu.cn/zsgz1.htm 7
<xxOY>y 2.各招生院所联系方式见: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院所联系方式。 4%TC2Laii n[@Ur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