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K#R]of~/
培养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XGa8tI[:X
二、入学方式及招生规模 j.=:S;
博士研究生入学方式拟按照“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 四种方式进行。2025年秋季学期(约11月下旬)组织第一次,以“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进行;2026年春季学期(约4月中下旬)进行第二次,根据国家下达我校计划情况,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三种方式进行。 t&?jJ7 (&8
直博生: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直接从本科推免生中选拔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 6z\!lOVjb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学术型在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24〕23号)。 UC`h o%OBF
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和办法见《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24〕24号)。 tA(oD4H9
公开招考:根据博士招生进展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EQyX!
2026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230人左右(含各种入学方式和各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d,D!
三、报名条件 Ag8/%a~(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ka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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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博连读”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学院的实施细则条件不得低于学校的要求。 $0V+<
(三)“申请-考核”按照学校文件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执行,学院的实施细则条件不得低于学校的要求。 \(Ma>E4PNU
(四)通过本科“直博生”方式的考生按学校及学院的实施细则文件执行。 3@~a)E}T
(五)公开招考:根据招生进展情况,招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拟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招生的专业目录、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数。考生报名成功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三门课程的考试,以及学院组织的复试及面试,根据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Z_GGH2u
以下前三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后四项须符合要求。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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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获博士、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的人员。 "`M~=RiI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在2026年8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RB4Z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z</C)ObL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6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TGND-(j
(2)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者:①高水平论文三篇(第一作者);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科技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相应的复印件。 1uw1(iL+
(3)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高校(和我校有相同或相近硕士授权点)所修读的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课程)。 5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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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执行专项计划的要求和流程。 "rMfe>;FJ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x<I[?GT=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意见。 +pYgh8w@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 18X?CoM~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