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_o3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tQ{/9bN?P
二.报考条件 _H]^7`;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E@ :9|5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7,SQz6]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Oin9lg-jR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IaqJ[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AI2XNSV@Yl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j:,WF<"l5
三.学习年限:三年。 G[mqLI{q
四.报名时间:2008年1月5-20日(暂定)网上报名。 <}J!_$A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fLe~X!#HF
六.报名手续:将于2008年1月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8Pt$5]^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Q~]oN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7z$Z=cs
2.考试日期:待定。 tA#$q;S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M )ET1ZM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08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NTt4sWP!I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a&L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6RbDc*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kD#n/RBgf
十二.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联系人:顾绍泉。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