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精神制定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年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届时我校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j S')!Wcu
一、培养目标 +su>0'a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f&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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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E&#AX:
1.我校2014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余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接攻博、入学申请考核(见"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在部分招生单位试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办法",办法另定)、少数民族骨干专项、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简章另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简章另定)、中法联合培养(办法另定)等项目。 i t,i^32|
2.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导师情况,实行按院系所统一安排;学校重点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及培养成效显著的导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s5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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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校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哲学、社会学学科与法国高师联合选拔、培养博士研究生。 p=coOW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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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教师 u!k\W{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见我校《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导师名单中"兼职导师"一栏标注为"是"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合作招生"一栏标注为"是"表示该兼职导师与我校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我校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兼职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的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同合作导师。 "k)( ,
四、学制年限 H(lq=M0~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属国家规定的学位学历教育。 6U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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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考试 go|/I&
(一)报考条件 a^~T-;_V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IjKT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0 oEw1!cY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0lCb"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ZK27^oG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d8C?m*3J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p~\lM}?d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1U;je,)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高考体检标准)。 o*_[3{FU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eZ[CqU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