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54)计划招收20名
博士研究生,全部在北京校部培养。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LN=#&7=$c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三.招生生源范围及专业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考生。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时请以本简章公布为准,否则不予准考,责任自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汉族考生原则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⑵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参加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2015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12月15日,届时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15年1月1日至10日期间,将如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EMS):
⑴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审批完成的原件。
⑵打印并签字的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⑶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⑷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⑸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⑹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⑺身份证复印件。
⑻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⑷—⑹,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⑼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
4.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