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考生: pS)/yMlVj
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e_CgZ
“申请-考核”制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v!?>90a
一、选拔原则 p%y|w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vC!}%sxVw_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5ayH5=(t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 "zBYhZr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1C\[n(9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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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q:ZF6o`Z83
三、实施范围 4o*wLCo7^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学科及导师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go$zi5{h#
四、考核要求 `G^MTDp?L+
1.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p_2-(n@
2.综合考核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笔试内容,笔试可以选择开卷或者闭卷形式。笔试环节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因不执行保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XNz.+Ov
3.专家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 ]}wZY0
4.经学院专家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在考核表格上签署意见。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b7h0V4w
五、申请条件 F&x9.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I='S).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Y-Gqx
(1)“双一流”建设高校; c:MP^PWc
(2)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H$i4OQ2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fB3W} dr
(4)国外高水平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6{p]cr
3.申请者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TZ+u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4fj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