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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现公布《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8+}` "ut:\%39. 一、招生规模与方式 L+2!Sc,> 各学院招生专业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P$q9*C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 ei
'=%r8~ 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脱产学习。 c0jdZ#H 二、申请条件 -]"=b\Q (一)基本条件 0:UK)t)3I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N1oOcPC>C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N+)4]ir> 3.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和扎实科研能力,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 D7cOEL<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流程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l_&3oz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为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硕士研究生还须征得合作企业同意,录取后仍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 9'F-D (四)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qR0V\OtgY~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J4]T35^2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获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ijFQ667>j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如未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主持或者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取得突出成果。 7cin?Z1 (五)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x bF*4;^SI (六)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专项计划相关要求。 -}|GkTM 三、网上报名 ^c{}G<U^ 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核及录取,无须再次报名。 ]$(::'pmK (一)网报时间 ~d6
_ 1.第一批次 BX$t |t;!m 主要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 wm0vqY+N$ 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0M#{HQ 编号申请: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17时。 f"Yj'`6 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6日17时。 )k0e} 2.第二批次 \V`O-wcJ]S 面向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以及普通招考考生(含非全日制、各类专项计划等)。 6'ye-}vD- 学校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
RfU1R 编号申请:2026年4月30日至5月14日17时。 2{c ;ELq 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6年4月30日至5月16日17时。 [9UKVnX.V 各学院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公布为准。 0$l=ME( (二)网报要求 Z:aDKAboU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和所报考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9oS \{[x. 考生通过“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xt.hnu.edu.cn/zsxt/bswb/default.aspx)报名。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报名费350元/人·次,在网上报名时支付。 :xZ/c\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oQ~Q?o]Ri 四、考核 W]5kM~Q@ (一)资格审查 iQ*JU2;7t 学院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D2|-\vJ> 考生应承诺所有网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材料造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2* <jr (二)材料评审 eJ)Bs20Q 学院成立材料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t
p$NT.z (三)综合考核 ^ef:cS$; 1.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7;KmJ}$ 2.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三部分。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参加考核需缴纳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 +xRja(d6 3.参加综合考核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等在读材料)等材料进行资格核验。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验未通过者不予考核。 U
jVo "K 4.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期间的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z_!P0`
五、录取 7^Uv1ezDR (一)学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iKV;>gF,)v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n?@3R#4D3 (三)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部分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如实、慎重填写就业方式。 N::_JH?^= 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截止有关证明,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还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