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5u<F0$qHc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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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类型 Y -Zw'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除“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以外的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或“理学” 博士学位;一类是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口腔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f(^? PGO
三、报考条件 (V:z7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8gQg#^,(t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3N(5V;ti
⑴ 已获硕士学位者; o_.f7|U!
⑵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S_xrrE#
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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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G q?
4.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第1条以外,还须具备: \F$V m'f_
⑴ 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 v0D~zV"<y
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jOq.j
⑵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7Rba@ cs9
⑶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O!BQ^'hk#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o_zV'^f@o
6.年龄不超过45岁(196 8 年9月1日后出生)。 [MQU~+]
7. 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P}2i[m.*,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5^,"Ve|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五年。 &V`~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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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方式 #~_ZG% u
1.入学考试:通过入学考试与复试选拔录取,招生对象为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者。 .T2P%Jn.
2.申请考核:北大医学部2013年在基础医学院和药学院试行申请考核制,其申请条件、报名方式和考核办法等详见《基础医学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和《药学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 yD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