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uy"+ Z`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r(PJ~8)(=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Z@<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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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0@o;|N"i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u4go*#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Na|#tPYI
6.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相关招生简章; zC<'fT/rG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4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t^`<*H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q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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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I^+k "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e_YW~z=6t
9. 我校自2023年已试点启动面向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条件详见招生院系招生简章; rd|@*^k
10.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KuJ0`nE9
11.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E=h{|
12.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P}ehNt*($
13. 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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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 \9dz&H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uk\O]
1、申请报名时间: VZUZngw
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报名时间分为9月与11月。其中: U)&H.^@r$
(1)9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2:00-8月21日16:00,适用于我校所有院系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以及除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外其他院系的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中下旬 ; O JZ!|J8?
(2)11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适用于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研院的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AZ5%o
注:①我校所有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省部共建)计划、政治课教师仅在2023年9月招生,后期不再继续招生。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x,;!N@
②部分院系如9月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启动11月报名申请。 9+WY@du+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R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