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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在长期的研究生教育实践中,我校(院)秉承“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理念,搭建高端学术平台,注重党性教育,致力于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基础扎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高水平人才。 wr,X@y%(! 一、招生方式及招生专业 O&!>C7 我校(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仅面向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我校(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5jD2%"YUV 我校(院)2024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儒学)专项计划、中共党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在报名阶段均不予区分,考生不需填报。 o7<pI8\ 我校(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gfG Mu0FjB 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y3@R>@$ 我校(院)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8;U1 ^# 三、报考条件 /{
Lo0 (一)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bDVz+*bU}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3年12月4日)。 K.4t*-<`[ 2.考生学位、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b0fKn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已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考时即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35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0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T<Y^V 5.满足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f{MXH&d 1\ (二)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s6>58| 1.具有我校(院)学籍的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研究生)。 Q$Qs
$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g,L;pUU 3.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 $K>'aI;|
4.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同学: oe`t ? (U (1)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基本完成,前三学期所有课程单科成绩均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或等次为“优”; H"lq!C` (2)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 $}RBK'cr}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 q66!xhp;? 6.符合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xD+n2:I{ 四、报名程序 FJJ+*3( 我校(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HLm6BtE (一)填报基本报考信息 dnt: U!TW@ 1.报名时间 !\w@b`Iv8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每天8:00至19:00)。 h^o>9s/|/H 考生须在上述时段内填报基本报考信息。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 V9\g?w 2.报名网址 j"o8]UT/ https://yjswsbm.ccps.gov.cn/ KY 085Fvs 3.用户注册及信息填报 \`3YE~7J/ (1)用户注册。凡报考我校(院)博士研究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写基础信息(初次登录需要实名注册,请自己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 KqC8ozup (2)上传照片。请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我的照片”进入上传页面,务必上传清晰正面纯色背景一寸证件照。 Xm,w.|dx (3)填报考生基本报考信息。请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网上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Y;/10p 考试方式说明:我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具备2024年硕博连读资格的本校在读硕士生,请选择“硕博连读”,其余考生请选择“申请考核”。 k$]-fQM 报考类别说明:①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院)学习,毕业后自主就业。②定向:须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在校学习,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 #nG?}*# 4.下载、打印并签署报名信息表 5WJof`M 考生提交基本报考信息后,招生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认真完善报名信息表中需要签署的相关内容。 -p
Et= (二)提交申请材料 W
&wqN “考生基本报考信息”初审完成后,考生方可提交申请材料。 6aC'\8{h 1.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3i1e1Lj1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1日(每天8:00至19:00)。基本信息初审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J3/2>N]/}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VC|@
Q (1)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须扫描)。 +<qmVW^X (2)签署完整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扫描件)。 d@-s_gw (3)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扫描件,附件2,三个月内开具方为有效)。 ['1JNUX (4)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3,模板内容不得删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考生至少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并保证基本学习年限内学习时间的证明。 [fVtQ@-S!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须含封面及内容详情页)或学信网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位考生提供教育部硕士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gZkjh{rQ (6)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如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 QN!.~> (7)硕士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 c j-_ (8)《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审查登记表》(扫描件,附件4,仅限硕博连读考生)。 >wsS75n1 (9)专家推荐书(扫描件)。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北京市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5)各1份(专家签字处须由专家本人手写署名)。 #Z%?lx"Q0 (10)硕士学位论文(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提纲)。 x.gRTR`7( (11)科研情况一览表。科研情况一览表提交详情见附件6。 BEU^,r3z (12)科研计划书(扫描件)。科研计划书内容一般需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个人的知识结构与专业研究兴趣、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其后工作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攻读博士期间拟研究的问题和具体研究设想。无固定模板,考生自由撰写,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完成后须本人手写署名。 c:;m BS>~ (13)获奖证书扫描件。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同类获奖及荣誉证书仅限提供一项最高等级证书。 TF0DQP 3.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gD$bn=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分类整理,每项材料保存为一个PDF文件,通过报名系统一一上传并确认提交。如学历证、学位证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托福成绩单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以此类推。 N%3
G\|~Q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完成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报考程序。 Z?XgY\(a(Q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务必认真准备,所有扫描件均须有原件可供核对,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况,一经发现即按照我校(院)相关规定处理。如因文件扫描不清晰、上传不规范及其他考生个人问题,影响后续考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pS [nKcyj 我校(院)对考生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核查贯穿招生考核的全过程。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或其他申请材料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各学科或导师对前述报考条件提出更高的或特殊的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说明为准。 i,k.#Vx[m (三)缴纳报名费 L
p(6K 报名费200元/考生。 M
mihWD02 缴纳报名费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每天8:00至19:00) ;0R|#9oX_ 报考资格初审完成的考生,须在上述时段内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未完成。 NhP&sQO 考生应在安全场所进行报名费支付,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后续考核,报名费一律不退返。 ]J`yh$a (四)注意事项 +A3Q$1F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志愿。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及我校(院)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在网上公布。 kqyVUfX$3 2.考生务必认真填写硕士学位专业或硕士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 49/j9#hr 3.考生必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名完成后报考类别不可更改。录取时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 K/^70;/!. 4.报名结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Cc(}YY0C 5.考生提交基本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后,招生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状态。 dV~yIxD}C* 6.报考所需的附件材料,可点击报名系统右上侧“附加材料样本下载”处下载,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简章附件下载。 P5&mpl1 五、考核流程 qa|"kRCO (一)考生申请材料评审 E~k_4z%M 我校(院)各学科组织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招生导师对考生申请材料初审后,由各学科专家组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小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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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考生申请材料评审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在校期间学习经历和成绩、已有学术成果、科研情况等。申请材料评审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招生导师初审“不通过”或材料评审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qkW$-95 (二)综合考核 %cPz>PTW@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后续通知。 d&!ZCq#_e 1.笔试 m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