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M. td^l0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
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v_<2H'*Q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7日至12月7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na^sBq?\ 2.报名者须于2011年12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
材料:
p*5\+WO>!(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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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
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GBkqQ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dC}`IR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LEEC W_: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iK{T^vvk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d"wAZzD?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M]-bw`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V(Fn-6(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7~M<cD 四、选拔
V[a[i>,Z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9SMiJad< 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英语、日语、俄语含听力,分值约占总分的15%。
<5@PWrU?[[ 初试时间:
2012年3月10日、11日。
2q}..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f8Qa"j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8V{5e!%j'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djT5X 五、录取
-v?hqWMp#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NF# +bx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_x1EZ&dh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
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A<YsfDa_d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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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o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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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sw-~U%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OuIv e>8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6Gn4asoA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f"&Xr!b.h 七、其他
AW5iV3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kpob b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AH{^spD{7,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KU>9YRA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yZ}d+7T} 5.我校不提供
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R_Dc)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研招办信箱:,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备注:如果201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MmU%%2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