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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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h]#}y j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TPBL|^3K
二、招生方式 De<kkR{4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3种,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Hf$pwfGcY]
(一)直接攻博: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s%&t[r6
(二)硕博连读:从我校已修完规定课程,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iY5A
(三)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C j4ED
三、招生计划 r|ID]}w
(一)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拟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的人数,招生计划按全日制、非全日制2种学习方式分别编制。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我校将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和有关专项计划执行要求,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生源数量和质量、培养质量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数。 MnPk+eNJm
(二)下列各专项招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外,拟招生计划数已安排至各招生专业目录。 r%uka5@
1.“少干计划”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n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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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学”,各专业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四舍五入计算)。 *[|a$W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在职计划”)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g7l?/p[n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思政后备计划”)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o>l/*i0I
四、报考条件 C"*8bVx]$n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j /)A<j$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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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在职计划”考生年龄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c}G\F$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gMD~z1
4.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思政骨干计划”考生的推荐专家可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7 O?NS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Y&|v q
6.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HfmNhI85(
7.符合学校及学院(含中心,下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