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Y[Eq;a132 现将我校2017年
博士复试
分数线及有关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Sgq?r-Q.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9N V.<&~ 外语成绩≥40分;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
专业课成绩≥60分,其他学科专业课成绩≥50分;跨门类、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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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复试要求 /[+%<5s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xj;V (一)学术水平考查。
vXT>Dc2\!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FP>.@ Y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qA5 Ug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MZ^;XG 三、复试安排 ")@#B=8+3^ 复试将于5月18日前进行,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安排,有关复试情况请咨询报考学院。考生
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尽快将最新联系方式告知学院。
jH?!\F2)+ 四、其他 p,7,
tx (一)各学院将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将在复试时向考生公布。
IQeiT[TF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y85R"d (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届生除外)被录取后,需在6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aM YtWj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被录取后,需在6月1日前完成定向培养合同签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d?o 五、考生需携带材料 cG,zO-H 1.居民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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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F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外单位考生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3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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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bW^C30m 2017年5月5日 il% u)NN 各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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