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
博士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研
9__B!vw: 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 公布上海交通大学2013 年博士生招
mH0OW 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含在职)如下:
D}lqd Ja 人文社
s-+-?$K 科类
7pQ5`;P 分数线
=~Qg(=U0U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G.~Q2O#T 初试成绩 55 55 130
+ xO3<u
人文社科类包括人文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与公共
A%HIfSzQBS 事务学院、外国语学院、凯原
法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高等
F[yofRN 教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上
"aCB} 海高级金融学院、人文艺术研究院
[+pa,^ 理工生
"
)\V 农类
WysWg7,r 分数线
&*ocr &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0F%8d@Y2 初试成绩 50 50 110
K Cw 理工生农类指除人文社科类院系和
医学院以外的所有院系
%<a3[TQd`\ 医学类
saP%T~ 分数线
GdNhEv 学科名称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i?6#_2IC 生物学
zEtsM
U 55 60 135
ksOsJ~3) 基础医学
R@z` 临床医学 58 60 135
_.V5-iN 口腔医学 60 65 140
DC*MB:c#U 公共卫生与预防
%sOY:>
医学
M(K7xx+G 50 60 120
7`t"fS 药学
tJ K58m$ 55 60 130
F%o!+%&7 护理学
W-#DEU 7_ 医学类指医学院
fv+ET:T% S%}G 8Ty 注意事项:
P4_B.5rrJ 1、各学院原则上按1:1.2 比例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在达到复试基本
b)KEB9w 分数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向上适
lqmQQ
*Z 当调整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以各学院(系)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vVWUK956 2、各学院(系)的复试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
u uwJ- 复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近日在各学院(系)的网上公布,请考
`b8n
z 7 生关注相关通知。
iY07lvG< 3、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各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
t :YZua 课二考试。请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上通知和咨询报考学院教务老师
N6-7RoA+ (
联系方式见
招生简章)。
iv +a5 4、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
erUK;+2g 进行。专业课二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与初试成绩一并计入录取
7,p.M)t) 总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iTAj${ > 5、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ri8=u$! ①准考证
( `bb1gz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q>yL! Gz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V;MmPNP|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M1l[\N 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o"BED!/ 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
Ro9:kEG$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
{D
l@/fz 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5)XUT`;'){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tkHmH/'7 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V{oFig 6 上述
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q!]
Ds"
_ ④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
.lb]Xa*n 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
DVhBZ!u9 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
/}E2Rr?{ 和所报考学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v.8kGF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 fvWNI 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
aQL0Sj:,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7{Q_5 6、医学类复试具体安排见医学院网站(
http://yzw.shsmu.edu.cn/index.asp)发
:tO4LEb 布的信息,联系电话:021-530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