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级出台新文件,以最新政策为准) '9*wr*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 ,<|EoravH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 ^Cyx"s't
招生方式: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wpBxJ;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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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方式、报考规定及招生计划 Rh9>iA@fd
1.学习方式:全日制。 &EXql']
2.报考规定 =9YyUAJZ
(1)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GUGs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在校全脱产学习,在学期间享受奖助政策。 [G[HQ)A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在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政策。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证明。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oDa{dZ
(2)我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也可以报考定向,其他考生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全日制定向计划从严掌握,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的每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超过1人,若该学科招生人数是1,则该学科不招收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项计划不受定向人数限制。 =d7 lrx+z
3.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暂为110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50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60人。招生计划数最后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 n>: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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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uMPJ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yXppu[=
2.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 6rt.ec(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k2<VUeW5
4.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1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开出的同意报考证明(硕士阶段是定向就业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往届生须提交同意其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证明); d|j3E
6.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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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阶段为统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各专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拟录取的应届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在最晚于入学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考核合格,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r1hZ-
(2)硕士阶段为统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各专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sA3 4`ZAa
以上证书,除应届专硕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外,均不含待批。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执医注册范围或目前所在的工作岗位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S^Uw'L$=T
7.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C%}FVO\c
8.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SQL)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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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选拔 8.{5c6G
博士生招生工作启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暂时预计在2022年4月左右。 B6MMn.
1.硕博连读申请与选拔具体要求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 KNQX\-=
2.“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要求等详见《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BrERUk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选拔标准。 g>/,},jv[x
3.选拔程序:选拔程序要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合理设置,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gvaYKvr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包括研究计划及对报考学科的认识等,PPT汇报,必须环节)、实验操作等方式。 +Q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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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机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 8nt:peJ$+
5.淘汰机制:(适用我校所有统招博士生) r*&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