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为秋季招生,招生规模约103名(含硕博连读)。招生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报考条件及时间安排如下: +)<H,?/
一、 报考条件: p=jIDM'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 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岁。 S(NUuu}S
2、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 6Gj6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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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N*{>8iFo4
4、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报名前须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425分,硕士期间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补考、重修记录,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硕士毕业论文优秀。 >XU93 )CX
5、获得学士学位(全日制)后工作六年及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可报名。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须至少加试硕士生主干课程3门(含1门政治理论),且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 R![)B97^
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副高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以上职称(出具单位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必须有科学研 /9k}Ip
究的经历和科研成果,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过至少3篇学术论文,或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一部,或作为主持人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3)在本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生课程。 XKEbK\
注:同等学力考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需在报名期间将上述材料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招生办按照以上要求条件,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可报考,未通过我校审批自行报考的,报名信息无效。 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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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获得硕士学位者,必须有全日制学士学位。 ;e#bl1%#
7、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获得学位后方可报考;在籍研究生(含高校教师、专业学位)不允许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