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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招生专业、学制及学习方式 pYZ6e_j1~ 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q 2:6QM& 三、选拔方式 s'J:f$flS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 “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两种方式相结合的选拔方式。“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我校面向社会通过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ILShd)]Rw 学校组织“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完成后,再组织开展“普通招考”招生选拔。若“申请-考核”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转为“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e@*
EzvO 四、报考基本条件 !Bq3Z?xA}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sA-2*Q+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G`BU=Fi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3r."j2$Hs0 (四)提供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xx9 g''Q 五、报考流程 s %\-E9
T (一)“申请-考核” T\j{Bi5 \J “申请-考核”具体报考要求及选拔办法详见相关学院官网。 >DZw 1.网上报名 %
*INT (1)报名时间 QD*35Y!d 2025年2月5日至3月13日。 3L}!RB (2)报名方式 P&ptJtNg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Df<xWd2 (3)缴纳报名费 K<Iv:5-2 申请人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具体缴费流程由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公告通知。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者,其报名信息无效。 OJ5#4qJ[ 2.申请材料提交 F{~{Lthc (1)提交时间 ^c4@(]v'G 2025年2月24日至3月20日。 :AF =<X*5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报考学院。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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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q 3.资格审核 mmEYup(l0; 2025年3月31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将根据资格审核成绩、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高于200%),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N;.cY 4.综合考核 F9E<K]7K 2025年4月13日前,招生学院对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审核。 e2t-4}
ww (二)普通招考 dq&yf7 1.网上报名 *@v)d[z_ (1)报名时间 ?DQsc9y 具体时间及报考信息由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公告通知。 NOiN^::m (2)报名方式 (ehK?6[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普通招考”。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d+Kg0 : (3)缴纳报名费 UU mTOJr 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具体缴费流程由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公告通知。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bE#,=OI$ 2.资格审核 P&)xz7wG (1)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按照所报考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内容、具体提交要求及方式,由各学院另行公告通知。 S=<}:#;u0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学院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g -HN 3.初试 x:>wUhzZ (1)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 SFVv_n (2)时间及地点:考前由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公告通知。 k*E\B@W> 4.复试 0Lc9M-Lg 初试结束后,学校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院确认复试名单并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xHTW g%9 六、录取 i2YuOV!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学校及报考学院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7X q,z (二)考生在拟录取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TRQF^P3o (三)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在职考生的录取类别将依照纸质版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工作单位填写的报考意见进行录取。 P 8>d6;o($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lBhLf@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无需迁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7_Z#m ( (四)我校拟录取并经教育部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25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wI"Bo6e (五)其他相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jbu8~\" gb> }v7 七、体检 l>{R`BZ/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期间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标准,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C] 9p5Hs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u_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