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Y\wa
一、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 n]8*yoge
根据我校2010年博士生的报考和考试情况及招生计划数,经研究,确定我校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 8:U0M'}u>
以上合格线分数要求为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部分上线生源数多的学院(或专业)可根据本学院(或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的上线情况和复试比例自行确定本学院(或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但自行确定的分数要求应不低于学校的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 ZU`HaL$
二、学院招生计划数 p7L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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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导师配套经费暂行办法》的精神,分配各有关学院(中心)的招生计划数如下: 0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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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的若需适当增加招生指标,可向研究生院(筹)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筹)统筹解决。 Qod2m$>wp}
三、复试工作 %x7l`.)N
复试工作按《福州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试行办法》(福大研〔2007〕27号)和《关于修改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试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福大研〔2008〕28号)的精神执行。学校原则要求复试工作应于5月25日前完成,有关学院可自行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时间,并及时通知复试考生。有关学院应于5月14日前制订复试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同时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l@YpgyqaL
四、从2010年录取博士新生开始,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需提供配套经费,具体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导师配套经费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执行。每个博士点原则上最多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两名。 P.1iuZ "w
五、有关学院要根据复试情况和学校有关招收博士生的精神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于5月27日前报送研招办。合格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标明候补顺序后作为拟录取候补人选一并报送研招办。 IN]bAd8"
六、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后进行,候补录取考生的体检另行通知。 9uREb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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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州 大 学 _mL 9G5~r
二○一○年五月十 ^ihXM]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