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08年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 s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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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分数线 'wo[iNy[
外语不低于50,两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总分不低于180。 VtR?/+8X
二、复试程序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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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形式及职责 /\%K7\
1、学院和系所进行分级管理。由院长和主管院长任组长,组成经济学院博士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规则、复试要求和复试方法及审批全院博士生录取名单,并对全院复试规则和要求负有解释权。 +DWmutL
2、各系、所组成由系主任(所长)任本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向本单位博导和参加复试的相关人员传达学校和学院关于2008年博士生复试的要求和安排,并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复试小组的组成、复试名单的审定及整个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及导师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有解释权。 idm!6]
3、专业复试小组的组成,要求按照相同学科专业组成,由指导教师参加的3人以上(含3人)的博导或正教授组成。 `ym@U(;N
(二)复试名单确定和要求 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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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 58H [sM4>
2、需要在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填写【经济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参加复试/录取申请表】(此表于4月11日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信息网页上下载)。填表说明:1、“调剂参加复试”:是指考生自愿放弃参加原报考导师的复试,调剂到接收导师名下参加复试,凡申请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4月18日前向接收调剂单位提出申请。2、“调剂录取”:是指考生经复试后,录取成绩合格,但超出原报考导师录取名额的,可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录取。 nt,tM/
3、申请特批参加复试的由导师填写《200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特批参加复试申请表》,申请特批参加复试的名单需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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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达达到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要求在研究生院网页上进行复试确认。 _}X_^taTZS
(三)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Y$%/H"1bk
4月22、23日为我院复试时间。考生报到和资格审核在4月22日上午8:00—9:30进行,地点:经济学院第二教学楼(圆楼)201教室。要求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以参加复试。 UFxQ-GV4
(四)复试内容、方式和要求(见附表1.各系所复试安排) G>?hojvi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外语20,专业课80。 rpsq.n
1、专业外语:笔试,2小时。由各系所安排命题、考试和阅卷。 ,x| 4nk_
2、专业课:一般采取面试和笔试,由各单位自行安排。面试比例大于笔试。 h[D"O6 y
3、在进行复试时,复试小组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中还要注意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心理及协作精神。 ~jab/cR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 l'Wb2g>A
(五)复试安排 t[B\'f!
各系所复试安排见附表1(4月15日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信息网页上查询)。 l`L}*Q- 5
三、录取成绩的计算 +OFq=M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 \UI7H1XDH
2、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比例:60%和40%。 @[0zZX2EE
3、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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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取整数,复试成绩<60分的考生录取成绩记为零分) LL5n{#)N
四、录取名单的确定 j]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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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按招生计划、录取成绩及导师名下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办公室报研究生院审批。以研究生院审批结果为准。 '>AOJaA
经学校批准后,全日制脱产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Z(p kj
录取通知书大约在7月初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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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kP9DCDO`[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