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1年预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2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卦ノ唬环窃谥翱忌?(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1)已获硕士学位(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条件请参阅《武汉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考生须在2010年11月5日-12月5日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务必注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报成功后,须在2011年3月13日-3月17日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交费和信息确认。
初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全天,20日上午(20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4.报名、提交材料及考试事项请参阅《武汉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公告。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招生计划录取,且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2.学校为本计划所有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免费教育经费;为非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普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2000元,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不提供。
1.对报考及考试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录取单位。
4.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基地的老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4.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附件:《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