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PfC:L 二、报考条件 `N+ P,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yFjSvm6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X +R_TC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PR0]:t)E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gC.T5,tn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NG ~sE&,7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M16ijkx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hE${eJQ| U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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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uP:'e8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vg;K@{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HXX"B,N 三、报名须知 rnUe/HjH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5日。
Nsb13mlY 2、2017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111.207.177.9/)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HUH=Y;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
材料。
0t8-oui 通信地址: (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Z!7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gU:jx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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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41865/1899。
eG.?s;J0 (1)填写完整的报
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1Rs~T"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NeYj[Q~xy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x(A.^Yz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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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BO^e.iB/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QM=X<?m/,=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u?!p[y6 (8)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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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ZF,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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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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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b1-JnEc 四、考试 a!;?!f-i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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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KdUmetx1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Pt E>08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ydw')Em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3Q|p,^R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cJ&%XN 五、体格检查 Wcbb3N$+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Eg>MG87 六、联合培养 6#v"+V 2017年我院计划与北京科技大学、东
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
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bX8Bn0#a+ 七、录取 ~b*f2UVs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7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
~nw]q<7r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lf&g *%?1 我院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学费全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基本奖学金(1800元/月)、助研津贴(不超过2000元/月),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al1Uf]xh 九、其它 U]O7RH 因教育部关于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7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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