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做出了要求。 >IrQh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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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有区别全日制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I*}A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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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也就是在职通过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入的考生是“非全日制”)。 yZ,pH1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也就是说2017年之前已录取的在职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有)的研究生与在校脱产的研究生完全一致,都是“全日制”;但2017年之后录取的研究生,在学信网上的培养方式,脱产研究生为“全日制”;在职双证研究生为“非全日制”。 r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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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培养无区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zJ xWXI
考生根据国家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0SYJ*7lPX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按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h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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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证书有区别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将注明学习方式。即2017年之前录取的研究生,不管在职或脱产,均发放统一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不注明培养方式);而2017年录取的在职双证研究生,毕业证书上将注明“非全日制”。 T90O.]S
两种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教育部此次明确研究生培养方式,并在证书发放上作了区分,是对研究生管理的细化,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尽管教育部强调两重证书质量一致,但在就业时,用人单位不可避免会对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产生一些看法。 ^g6v#]&WA
总之,2017年之前录取的在职双证研究生,赚了。但是既然是非全日制(也就是在职学习),就不存在毕业后找工作被歧视的问题,除非你想跳槽。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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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wE.j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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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qzxWv5UH
教研厅[2016]2号 b}Gm{;s!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faRQj:R8
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tbs,lcw;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J[?oV;O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c-}`!K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xtl`fc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L@[}sMdq(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v1yB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Dz~^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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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 b*h:e.q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须明确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P??P"^hU
四、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 >qy62:co
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x'}zNEXI
五、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Gq1C"s$4'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Hfj.8$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_X?_|!;J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Mj>QV(L8t
教育部办公厅 [g"nu0sOK
2016年9月14日 U+B{\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