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改革。现将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T~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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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3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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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D,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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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gZ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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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jsu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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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I9D>sh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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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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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ZW2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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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校教师除外),本校教师可报考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调转手续和档案、工资关系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TtHq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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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MnlRB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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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下同)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 Nx~8]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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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 yKi* 8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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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G> "w$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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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同时需准备电子版一份); t=5K#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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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M6*A1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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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y^?7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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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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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IZ/+R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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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1-4项纸质版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4-8项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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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 q,(U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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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流程 JHC 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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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Sz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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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20日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