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校研究生〔2020〕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QK~l
一、工作原则 o4I&?d7
;"
(一)选拔原则 ~Q7)6%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BY{]{SL
(二)工作纪律 :2#8\7IU^'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N\ nr
我校博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各招生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F0,-7<G
(三)回避制度 Xq
"@Z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Z]-C,8MM
二、组织领导 &^WJ:BvA|^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q}Wd`>VDR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相关成员,校纪委特约监察员、各招生学院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将每个招生考试现场均纳入督查范围,随机抽查招生考试程序、考场纪律、录音录像等情况,为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要求提供了保障。特别是处理网络异常和软件异常导致考试终止的情况,判断考生是否能继续参加考试,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判定。 VT.BHZ
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博士点负责人、学院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制定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评价标准和争议处理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需在学院内公开,并于6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4h:R+o ^H^
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督查小组。 5X^bvW26
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bu5{b+8
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综合考核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_ PC}`Y'&
招生督查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小组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导师代表及党务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z0ULB?*"
各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V N $
S
三、资格审查 b}P5*}$:9"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研究生院组织各招生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上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三种招生方式分类公布。 \VW&z:/*pZ
四、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 j!c[$;
(一)选拔人数 )IIQ{SwQq
水产4名、海洋科学3名、食品科学与工程2名,择优选拔、宁缺毋滥。选拔人数计入本年度相关学科(专业)招生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