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Cz)&R^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具体缴费流程另行通知。考试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者,其报名信息无效,不予报考。 o_1N "o% "[
eH|z/ 五、初试 * bd3^mP 1.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9Ta0Li 2.发放准考证:在初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c""~7 3.初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Vr|e(e.% QgI[#
d{ 六、复试 Q~tXT_ (一)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复试时间、要求、办法及复试名单将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培养单位网站)。 /)T~
(o|i (二)复试内容: (6.uNLr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P}]o$nWT 2.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Q6W![571;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复试时须加试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另行通知。 pB4Uc<e CxTmW5l 七、体检 FJDE4
8Vi 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1$8@CT^m 八、录取 d\ 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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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的要求,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w`;HwK$ ,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在职考生的录取类别将依照纸质版《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工作单位填写的报考意见进行录取。 'w27Lt'V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Z;%uDlcXI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无需迁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CVWT>M< (三)我校拟录取并经教育部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2021年秋季入学。 fO$){(]^ m/1FVC@*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 T#H^
}` (一)学费:9000元/学年。 4/Y?e UQ (二)国家助学金:在正常学制内,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 SfnQW}RGI (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按学校有关评定规定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其他奖学金。 Rh ^(91d HMCLJ/ 十、其他注意事项 ~x^y5[5{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55,=U8'wi (二)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与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信息相一致。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法律、规定等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录取、学习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nGFLH6) (三)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及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i (四)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Qz,2PO (五)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若2021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d
MH_:jb SHX`/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b3^:B
h9 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各阶段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主页上公布。 B;r_[^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O
:JECKU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 pM?~AYWb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gznu.edu.cn/ `Pvi+:6\Y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vN'+5*Cgy6 信箱:gznu_yzb@126.com #4JMb#q0E *S ag Gr\ ]6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Q>, &@ [kg?q5F) @G"nkB
:C*}Yg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CLUu|7n QPVi& *8_ k|/VNV( =0 @Chl>s 8"j $=T6;W ',r` )9o
UjI./"]O [/td][/tr][tr][td][/td][/tr][tr][td]
?>;aD [/td][/tr][tr][td]附件【
附件1-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klUV&O+=% 附件【
附件2-报考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I{89chi 附件【
附件3-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j26(dH 附件【
附件4-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td][/tr][/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