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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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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nanafly 从 伊犁师范大学 移动到本区(2022-04-09)
Y\=FLO9 ,Os? f:Y6 博士招生工作是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进而提高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复试是在初试基础上评价和选择学生的重要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与竞争力,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位点应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1h7+@#<:a 一、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4"=Vq5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提醒考生考试复试期间自我防护等工作。 D?M!ra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VSATL:]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对具体研究方向把握的程度,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J`*iZvW#Bx (四)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Z"s|]K " (五)坚持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布,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ggb|Ew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8Q)@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及监督,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jU`bR@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有以下几点: .C]cK%OO
N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和复试办法; ,DnYtIERo 2.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OJ4
SbI 3.负责组织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情况面试等工作; c6Q(Ygc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JmpsQ,, 5.负责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工作; 9tg)Mo% 6.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定指导教师; b.2J]6G
7.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问题的处理。 M*pRv (三)各学位点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o5aLUWi-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b,TpuM^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wq;@' U (一)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 8X?>=tl 各学院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工作。 h?,\(KjP# 1.完善复试方案。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完善复试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xKFqx:e 2.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考生自愿和导师自主的双向选择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考生意见,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原则上保证所有导师都能参加复试工作,各单位提交录取名单时必须经报考导师签字确认。 ?HHzQ4w%{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 !#? kWAU 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yy(A(}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dX
)W0 根据招生名额及初试成绩情况综合划定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 gmSQcN)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gY9\o#)< 复试方式为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专业英语水平等,满分100分。科研成果的考核应该考虑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q91:H (一)面试工作具体要求: ^O%9yEo (1)按招生专业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 X
Y+y}D
%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i<\iM
oW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及英语听说测试; NyPd5m: (4)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由学院专人收集并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eXy"^xp^ (5)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严格统一。 <`g3(? (6)面试过程要求录音录像。 G{c#\?12C (二)面试内容 C9KWa*3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位点可以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IjZ@U%g@; 1.学术水平考查。
CB*/ =Y 招生单位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QD<e
QsvV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V_a)jJ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T{S4|G1R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W{g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_)E6Y?9 3.体检 e.X@] PQJQ 所有考生在塔里木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Z+ExS<#z 五、录取成绩的计算 IL2r9x% 1.复试成绩包括专业面试和科研成果考核、专业英语水平等各项评分,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Q\#UWsN(T/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原初试总成绩/3;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cgy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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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l\}25
e 六、调剂原则 6GKT yN 报考本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可以在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之间调剂。 'TX M{RGw 七、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dt~iw 1.信息公开公示。招生单位应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lRia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G?[-cNdk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复试结果5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
ICDIn 4.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J~dTVBx 塔里木大学监察处电话:0997-4680139 WEVl9]b'e+ 塔里木大学研招办电话:0997-4682652 eU~?p|Np 八、考试日程安排 vPsq<l} 1.5月20日10:30-19:30到研究处(行政楼227)报到。 VR v02m5 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需携带最近14天(5月6-19日)的体温测量登记表(详见附件)及7日内(5月14日后)的核算检测报告。 MOLO3?H( 2.考试安排: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qC.i6IL 初试笔试时间:5月21-22日 qvTKfIl{ 复试面试时间:5月25-26日。 ;fx1!:;. 3.体检安排: uRGB/ju^E 时间:5月24日10:00-12:00 `]hCUaV 地点:塔里木大学校医院。 h60\ Y 8 4.5月28日前,学院提交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VQ|Ed 5.5月31日左右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 H%~
Q?4 九、录取 pVz pN8! (一)各学院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各导师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可能放弃或可能不满足本校博士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跟进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以及定向就业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对浪费招生指标的学院、导师,学校将核减该学院、导师次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Tcb\:`9 (二)录取前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成绩核算办法,学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专业、方向或者招生导师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k -]xSKG (三)考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逐一落实考生的录取类别并让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可更改。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者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研究生处。 O,]_ tp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Fd}<Uote3 十、违规处理 ^#7viZ*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应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V^ Y*xZ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招生单位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应将本单位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rq<jtf+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uegb;m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KCxrzf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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