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OilGTQ#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引领发展。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根据软科发布的“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法学学科位列全国第18位、上海第4位;根据软科2020中国大学排名,学校在“2020中国政法类大学排名”中位居第4。现有1个一级学科
博士点:法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数字经济、国际事务、国际中文教育。2021年、2022年先后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全国15家高校之一),法律硕士(国际仲裁)培养项目(全国20家高校之一)。
U6M3,"? 学校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于
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9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六次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1p |}=R 一、招生方式 s)<^YASg 2025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
材料审查+综合考试”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
e6JT|>9A7 二、招生学科、招生计划 K)!Nf.r$9 2025年我校博士招生学科为法学一级学科,具体招生学科详见下表。各学科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TM5Ub 三、学习方式、录取类别 HpD<NVu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录取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0%。
H]XY 四、申请条件 MI,b`pQ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k*%r;e>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O_wqm#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
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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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a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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