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情况 y CH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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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甘德怀,男,1974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现改名为南京工业大学),1999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1年6月从该法院调入河海大学。目前是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 F9LKO3R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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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试有关情况: "81'{\(I_
2004年3月13日、14日参加了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我报考的是法理学专业法社会学方向,导师为朱苏力。报考该专业该方向的共有26人。整个法理学专业共有67人报考。(除法社会学方向外还有三个方向即法学理论、科技法学、 立法学。) rd&d~R6
2004年4月6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4月8日我从网上获悉成绩。各门课程分别为:英语,52;法理学,84;法社会学,63。 研究生院确定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业务课60。根据这个分数线,我均通过。并且是法社会学方向惟一具有复试资格者。总分在法理学考生中列第一。 '|gs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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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过程 B=*0
当知道初试成绩以后,我很高兴,就悉心准备复试并等待复试通知。2004年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上标明复试时间为四月上旬,但我迟迟等不到通知,于是我就于4月15日直接打电话询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方告诉我复试时间定在4月19日,当时我很诧异--为什么名单不在网上公布并通知?(事后 想想要不是及时打电话,很可能我连复试的机会都将丧失了,因为16日,即周五,我有一天的课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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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于4月19日上午在北大法学院小会议室进行。参加复试的共有6人,复试组包括朱苏力、周旺生、强世功(他是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才进来的,后来也参加了评议。)三人;参加复试的另外两位考生分别是艾佳慧、何远琼(根据我的了解,其中艾佳慧是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其成绩为英语46,法理学83,法社会学60;何远琼去年考过周旺生的博士,在中国网通工作,由于她的学号我不能确定,只知道她的法理学成绩没有达到60。) O`CZwXD
在复试刚开始时,朱苏力老师解释了艾佳慧与何远琼来参加复试的原因(虽然她们没有达到研究生院划定的复试资格线,但因为是差额复试,"如果只有你--指甘德怀--一个人复试的话,那么就不要复试")。 在老师提问之前每个考生都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Vl+UC1M}B>
以下是复试过程中老师的提问及考生的回答: zx<t{e7
周旺生老师给我提的问题:1、"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为什么? " \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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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我努力来回答周老师的这个问题,法院越来越重视程序性法律的援引(被打断,周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主要以《民法通则》为主。在法院判决里,地方高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也是值得重视的常常被援引的规范(并对此展开一些分析)。之后谈及宪法的援引,我近期偶尔思考的一个问题,宪法究竟是法律规范还是思想原则?(过程中被周几次打断)后面还谈到法律规范的不可精确性和法官解释法律、法官自由裁量之间的平衡。 (回答过程中,周几次指出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后来他说根据他的调查法院援引的法律约有50部左右。或许这就是正确的答案。) GI{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