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OA8H[U-eA
第一章 总 则 ]$WwPDZ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rk4,NG.
第二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OM7EmMa;
第三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其中,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进行复试。 64-;| k4F
第四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 * *]o
第二章 学校概况 9rhl2E
第五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_0e;&2')
第六条 我校现有木樨地(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和团河(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2个校区。 (E?X@d iu
第三章 组织机构 r(cd?sL96R
第七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Bgj^n{9x
第八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C.;H?So(
第四章 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Q< >MB7
第九条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3U_]Lu
第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公安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预计2025年3月下达),根据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的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等情况,统筹编制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2)。 Z]1jg>")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的招收非在职考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5%,下设各二级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1人。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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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考条件 K_sHZ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通知》所列条件和下列条件: /KH,11)yc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U0X? ~ 1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HTU?hbG(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_J;i[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Ryrvu 1 k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XXB^,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R9`37(c9+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三十周岁(即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z->[:)c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RO+N>Wkt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Kjl>bq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DR8M\d1~H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B1}5"
(三)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P^&sl*J
(四)现实表现良好; JcDcYB
(五)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5b5Hc Inu
第十四条 报考法学、国家安全学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