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i1/}XV 培养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正确的政治立场、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的创新精神和较高的专业素养,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竞争力和创造力的、忠于科学和真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带头潜力、具有强烈的民族及科学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q?VVYZXP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Ul&1UYA 2023年我校暂定招收
博士生100人,目前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文件为准。
mMxHR$2 招生专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 G?b.NE^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Ry%YM,K3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基本学制:四年。
|z7dRDU}] 四、招生方式 _XN~@5elrC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
-g2{681`r 1.申请-考核 [u\CD sX (1)网上报名
s4IKSX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
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申请考核,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pdf文件)报名
材料并提交,提交后的考生须在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0日期间完成博士报名费缴纳(报名费:250元,不接收邮寄),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完成缴费后,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或未缴费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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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2)材料提交
U~g@TfU; 申请人需按照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要求,在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1日期间,将申请纸质材料装袋,通过EMS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行政楼329室,研招办收,电话021-61900053,邮编:201306),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申请-考核”的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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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3)报考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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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0日起,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符合申请条件且已缴纳报名费者,予以审核通过(申请者报名系统—网报信息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者未缴纳报名费者,终止其申请程序(申请者报名系统页面—网报信息审核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
u-/3(dKt (4)报考类别
c20|Cx2m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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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w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Alh?0 Fk3)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sRil>6QR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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